移民美国方式不同,申请条件也不同。目前主要方式有美国职业移民、美国雇主担保移民、美国投资移民、美国亲属团聚移民等,根据不同类型的移民申请人来划分,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或体育领域有非凡能力的人,或优秀的教授及研究人员。申请条件如下:
适用于投资移民者去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申请人也可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申请条件如下:
美国直系亲属移民分为两种:有配额和排期限制,适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申请;有排期和配额限制,适用于绿卡持有人直系亲属申请绿卡。要求如下:
移民美国的申请人大多是以上几类,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拿到美国绿卡也不远了。
二、美国投资移民新政策详细解读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地区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美国EB-5投资移民可以投资的企业类型
(A)新的商业企业的投资,包括创新企业或重组旧企业。
(B)扩张现有的企业,可以投资或注资以增加资产或员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资后,资产或员工人数,都为原有规模的一点四倍。
(C)困难企业之投资,企业在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五分之一。
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但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
新企业必须保证能至少运行两年以上,如果新企业连续亏损难以维持二年,投资人可能会得不到移民绿卡。
关于投资人获批绿卡事项
投资人在确实进行了投资之后才能申请签证,不能先申请移民签证而后投资。即使移民局批准其投资移民的申请,投资者两年内获得的是有条件限制的临时绿卡。两之后,移民局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考查,合格者可转为永久绿卡。若投资人两年中投资失败,则需承担相应风险。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21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三、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项目类别美国移民政策成熟完善,针对不同条件的申请人细分了不同的移民类别。其中,2018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主要划分为三类:
申请人需要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作,不能是临时或季节性的工作;
申请者需要至少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士学位,并且是专业技术人员;
适用于非技术劳工,不需要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不能是临时或季节性的工人。
移民介绍,在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的三个类别中,非熟练技术工人(EB-3 Unskilled Workers,EW-3)该移民类别没有语言要求,无需提供雅思等语言成绩,且没有资产要求,没有工作经验要求,是门槛最低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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