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生产子公司包成功温州买卵子事件是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在这个事件中,一名名为张智的温州女性通过网络购买卵子,并在不告知医生的情况下进行了冷冻。后来,这个冷冻卵子被用于一名中国男性的妻子的离婚诉讼中,导致两人关系破裂。 这一事件引发了对个人隐私和医疗伦理的反思。购买卵子的行为本身是否存在道德问题,以及医生是否应该告知患者冷冻卵子的相关信息,这些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也看到了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传播的力量。网络使得这一事件得以迅速扩散,并引起了社会对个人隐私和医疗伦理的广泛讨论。这也提醒我们,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信息的普及,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和重视个人隐私和医疗伦理问题,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温州买卵子事件让我们思考了互联网时代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伦理问题。我们需要在信息传播和个人隐私之间取得平衡,既要保护个人隐私,又要保障公共利益。
重庆2020年二胎生育政策
据腾讯新闻报道:2016年3月31日,重庆二孩新政落地,《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通过人大审议,将于4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详细规定请见下文:
生育条件
在生育调节上,新条例直接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有两个子女的夫妻,如果遇到下面这两种情况,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允许三孩的条件)
一是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是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再婚夫妻生育规定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的除外:
一是再婚前双方合计只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是再婚前双方合计依法育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产假规定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也就是说,重庆产假的基本量,就有128天。
基本量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产假工资规定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护理假规定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婚假规定
新条例删除了晚婚晚育延长婚假的相关规定。替而代之的是,统一为这句表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独生子女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此证的夫妻,享受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是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是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四是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多退休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五是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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