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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德国的波兰移民(比中国老龄化更严重的德国,为什么没有养老危机?)

来源:未知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24-04-18 08:27   点击:873次
摘要:当投资人的公司运作5年后,就能够申请德国的落户居留答应,此居留答应没有限制,不需求再延签。当公司注册成立,投资人获得德国的长期居留答应后,能够自在出入欧盟15个国度,
(1)、德国移民最新政策

几年前,德国各党可以说达成了几点共识,一是,随着德国的老年化,劳动力占人口比例越来越小,德国有必要向移民国家方向发展;二是,德国需要的不再是60年代那样的普通劳动力,而是高水平的技术人才。

于是德国政府推出了以IT行业专业人才为主,5年内发放5万张绿卡的政策。结果,这个绿卡行动可以说是半途而废了。但在绿卡行动期间讨论与两获通过的德国移民法在这一点上却几乎没有什么争论。

联邦内政部在移民法完全通过前发表在自己网站上的移民德国法细节一文里是这样介绍这条新规定的: 为高级专业人才安排了从一开始就给长期居留的可能性,他们可以立即获得落户居留。同时或事后来的家庭成员有权从事一个工作。

问题集中体现在移民法第19条里。第19条的标题就是 给高级专业人才的落户许可 。

第19条第(1)点内容是: 在特殊情况下可给拥有高级专业水平的外国人颁予落户许可,假如联邦劳动局根据第39条同意,或据42条的规定或国家间协定规定不需要联邦劳动局按第39条给予同意,假如融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生活状态和生活保障可以在没有国家支持的情况下实现的设定是合理的。州政府可以决定,根据第1点颁予落户许可需要州最高机构的批准,还是由它指定的一个机构来批准。

第19条第(2)点规定了可以称为 拥有高级专业水平 三种人。

第一种人: 拥有特殊专业知识的科学家

第二种人: 身处突出位置的教学人士或身处突出位置的科研人员

第三种人: 具有特殊职业经验的专家和处于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其收入至少相当于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线的两倍。

2005年1月1日德国《移民法》开端生效,这在德国历史上尚属初次,标明德国曾经供认本人是一个移民国度。由于德国长期以来出生率低下,老年人口逐步增加,同时德国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引进外资而开放了政策,那就是允许有才能在德国投资创办企业的外国人来德定居,取得德国寓居权。

这项政策请求投资人在德国成立一家公司,最少注册资金是2万5千欧元(约合25万钱)。新成立的德国公司能够是一家独立的公司,也能够是中国公司的子公司。

当德国公司被中央法院批准成立后,公司经理能够动用这笔注册资金用于公司运作,比方支付公司房租和工资等。当公司注册成立,投资人获得德国的长期居留答应后,能够自在出入欧盟15个国度,从事商务和活动,不需求再签证。其家人可凭此居留答应申请办理到德国的家庭聚会。

依照德国法则,投资人及其家庭将归入德国社会福利保证体系,享用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其子女享用免费。

生活在德国的波兰移民(比中国老龄化更严重的德国,为什么没有养老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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